内外贸一体化迈向新阶段:我国出台多项政策助力企业拓宽双循环市场”
在12月18日的国务院新闻办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详细阐述了我国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现状及未来计划。他表示,自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的重要决策以来,商务部等相关机构已采取五大举措以推动这一目标的实现。
首先,商务部等部门在部门层面上协同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工作机制,涵盖了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多个方面。这套工作机制旨在确保内外贸政策的统一性和协调性,降低企业在内外贸运营过程中的合规成本,提高其内外贸一体化经营的效率。
其次,商务部积极推动内外贸规则标准的衔接与整合。修订了《对外贸易法》,取消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赋予了所有经营主体外贸经营权,从而简化了企业的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流程。此外,修订了《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完善了内外贸标准管理体系,并开展了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商贸流通专项试点,以提高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这些举措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第三,商务部利用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消博会、投洽会、数贸会等国际性会展平台,加强了国内外市场的交流,举办了全国消费促进月和国际消费季等活动,同时鼓励各地举办各类内外贸融合对接活动,以拓宽企业的发展空间。这些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提高了企业对外贸易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也促进了国内外市场的互动和交流,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商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第四,商务部支持企业提升一体化经营能力,通过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行动,重点培养了一批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同时,指导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实现线上线下、内贸外贸的一体化经营。这些举措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促进企业内外贸业务的协同发展,提升整体效益。
第五,商务部正在不断完善内外贸一体化政策,将其纳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会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进一步发挥信用保险作用,对同时经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企业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险的协同支持,为企业提供“内贸+外贸”、“保单+限额”的一体化支持服务。这些举措有助于降低企业的内外贸风险,提高企业的经营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据盛秋平透露,商务部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把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作为首要任务,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争取早日实现内外贸一体化的实质性突破。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商务部将继续加强与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积极推进内外贸一体化进程,打造更加开放、包容、有序的内外贸发展环境,以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