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提示函:2023年前务必完成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的提示函

为了进一步加强股票市场程序化交易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市场的健康有序运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近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提示函》(以下简称“提示函”)。该提示函旨在提醒广大投资者和相关机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程序化交易相关信息,以确保市场的公开透明和合规运作。

一、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推进,股票市场程序化交易逐渐成为市场的主要交易方式之一。然而,程序化交易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风险,如市场操纵、虚假申报等问题。因此,加强对程序化交易的管理和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上交所作为我国最重要的股票交易市场之一,一直在积极探索和实践如何更好地管理和监管程序化交易。此次发布提示函,旨在进一步完善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提高市场透明度,防范潜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主要内容

1. 报告主体的确定

根据《通知》的规定,程序化交易的定义包括:通过自动化手段实现交易决策,包括证券品种、买卖方向、数量、价格等交易指令的下达和执行。因此,所有在沪市开展股票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包括会员客户、自营交易者、做市交易者、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都需要按照通知要求报告相关信息。

2. 报告方式和时限要求

会员客户应当向接受其交易委托的会员报告程序化交易信息,会员收到报告后应在5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报告。对于首次开展股票程序化交易的会员及使用交易单元的其他机构,应在首次开展交易前向上交所报告。

3. 报告信息的范围和要求

报告信息主要包括账户基本信息、账户资金信息、交易信息、交易软件信息等。其中,交易软件信息包括交易系统的名称、版本号、交易终端类型、交易功能模块等信息。

4. 高频交易和拆单算法的特殊处理

对于高频交易者和采用拆单算法的投资者,上交所给出了更为具体的报告要求。高频交易者需要在报告中额外提供程序化交易系统服务器所在地、系统测试报告、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方案等信息;而采用拆单算法的投资者,则需要报告拆分后每个子账户的交易情况。

5. 会员职责

会员单位应建立健全程序化交易报告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并与客户签订相关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在程序化交易方面的权利义务。会员单位还需对客户提交的程序化交易报告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 监管要求

上交所将对程序化交易报告信息进行定期筛查和比对,发现不符规定的情况将采取相应的自律管理措施。对于未按照规定报告程序化交易信息的投资者,上交所将依据自律规则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后续工作

上交所将继续完善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优化报告流程,提升报告效率。同时,上交所也将加强与各方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程序化交易的规范化发展。

总之,本次上交所发布提示函,旨在加强对股票市场程序化交易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市场透明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希望广大投资者和相关机构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上交所的工作,共同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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