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严打”系列典型案例:守护食品安全与质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公布了一批“铁拳·桂在真打”行动典型案例,涉及多个领域,包括食品、产品质量以及特种设备等。这些典型案例旨在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企业和个人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以下是具体案例的详细描述。

首先,陶某因销售不合格的益生菌高钙驼乳而被罚款165.4275万元。陶某通过微信联系中介以每听7.8元的价格订购100箱(每箱36听)益生菌高钙驼乳后,到富川县各乡镇农村以每听50元的价格针对农村老年人群采取“买一送一”进行宣传销售。然而,经抽样检验,陶某被抽检的两个批次“跃冠”益生菌高钙驼乳乳酸菌数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这起案件反映出部分企业和个人对产品质量的忽视和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需要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其次,一家名为强力棉胎加工厂的企业因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棉胎而被没收库存产品及原料,并处以182元罚款。这起案件的曝光表明,一些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忽视了对产品质量的把关。这种行为不仅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也会影响整个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因此,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再者,桂林冠鑫纸塑制品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一次性纸塑制品等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而受到行政处罚。这起案件的曝光再次提醒我们,对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企业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生产和销售。否则,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此外,广西贵港市华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标称为米乐奇®的16个电热水袋,在广西市场监管局组织的2022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经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总货值4144元。截至案发,该公司已售出160个上述米乐奇®电热水袋,获得违法所得1104元。这起案件反映出部分企业和个人对产品质量的不重视,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此外,广西柳州柳南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柳州某电动车销售商将电动自行车的限速装置及座位进行了改装,将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提高到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速度,同时还将电动自行车的座位进行了改装。这起案件的曝光再次提醒我们,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和销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最后,百色市田阳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田阳新灏安木业有限公司使用的一个承压蒸汽锅炉、三台内燃平衡式叉车均未能定期检验,该公司亦未能提供上述特种设备有效合格的检验报告。这起案件的曝光反映出部分企业和个人对特种设备安全的忽视,需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总之,“铁拳·桂在真打”行动典型案例的曝光,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要时刻关注产品质量问题,加强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遵守相关法规,共同构建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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