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升级,支持多孩家庭购房
河北省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该细则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房产套数认定、现役军人及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多孩家庭贷款额度等方面,以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本文将对细则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此次政策改革。
首先,根据细则的规定,房产套数的认定将遵循“认房不认贷”的原则。这意味着在评估购房者的房产套数时,只看房产数量而不考虑贷款情况。此外,房产套数的认定范围仅限于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因此,在计算购房者的贷款额度时,会根据其名下的房产数量进行判断。
其次,细则明确了对离婚一年内的申请人购房行为的认定标准。具体来说,如果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人的家庭(包括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那么这样的购房行为将被认定为购买家庭的首套自住住房。
此外,细则还对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了规定。如果现役军人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他们将被视为正常缴存公积金,纳入贷款额度计算。同时,对于那些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他们可以将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至正常的公积金账户中,这样服役期间的公积金开户和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针对多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细则也给出了明确的规定。细则规定,生育二孩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将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10万元,而生育三孩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将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20万元。这里所指的二孩家庭是2016年1月1日(含)以后生育的二孩家庭,而三孩家庭则是2021年5月31日(含)以后生育的三孩家庭。
为了确保细则的顺利实施,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同时,中心也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总之,《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一次重要创新。通过这次改革,不仅有助于缓解购房者的经济压力,提高居民居住水平,还有助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未来,我们期待更多地区能够借鉴石家庄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