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传奇人物陈家琳被罚千万:违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陈家琳,上海世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诚投资”)的创始人和董事长,最近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而被上海证监局罚款约2154.92万元。据上海证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陈家琳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获利,违反了我国《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构成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详细列出了陈家琳的违法行为经过。上海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投资公司)在2014年3月登记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并与某证券公司签署了《A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顾问协议》。2018年9月25日,A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某证券公司为该计划的管理人,某投资公司为投资顾问,而陈家琳则是该投资顾问授权的投资代表。A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某投资公司实际投资决策,陈家琳作为投资顾问方授权投资代表具体负责该计划的投资决策。

陈家琳知悉A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决策等未公开信息,并据此进行交易。他通过接受某投资公司和客户的委托,实际控制了“曹某”的光大证券账户和中金公司证券账户,下达投资指令给某投资公司交易室,并由该公司交易员执行指令。在A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后的短短几天内,陈家琳就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了趋同交易,获利约1077.46万元。

然而,陈家琳并没有因此止步。他还将自己的光大证券账户和中金公司证券账户委托给了其他人进行投资理财,并从中收取固定管理费及浮动管理费。根据处罚决定书,从A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至“曹某”证券账户停止委托期间,“曹某”证券账户在沪深两市的趋同买入股票62只,趋同买入金额6309.54万元,账户趋同交易盈利为3675062.97元。从A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至“彭某”证券账户停止委托期间,“彭某”证券账户在沪深两市的趋同买入股票56只,趋同买入金额10709.30万元,账户趋同交易盈利为7099549.46元。

对于陈家琳的违法行为,上海证监局认为,其行为损害了A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人的利益,违背了受托责任,危害了证券市场秩序,构成了行政违法行为。上海证监局决定对陈家琳进行处罚,其中包括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约1077.46万元、罚款约1077.46万元,共计罚没约2154.92万元。

此外,上海证监局还对陈家琳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陈家琳及其代理人提出了多项辩护意见,但均未能得到上海证监局的认可。上海证监局认为,陈家琳的违法行为是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行为,不能将公司行为与陈某琳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个人行为混同。此外,陈家琳作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其行为已经超出了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范畴,应当受到严厉惩罚。

综上所述,上海证监局对陈家琳的违法行为作出了严厉的处罚,以示警示。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作为金融从业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否则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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