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新规定:政府监管+第三方机构参与,购房人权益有保障!》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督局、市高级人民法院五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促进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相比过去,此次修订的最大变化是将预售资金的监管从银行调整为政府监管,并引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作为第三方机构,以强化对预售资金的监管。

《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预售资金是指购房人为购买房屋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分期购房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预售资金的监管是为了防止开发商挪用购房人的血汗钱,从而保障购房人的权益。

在预售资金的监管过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承担主要监管责任,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作为第三方机构,协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监管。同时,《征求意见稿》也明确了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现场需要公示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和监管账户名称,以便购房人查询自己入账信息和项目重点监管额度内的资金余额。

此外,为方便购房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开发商需要将监管账户提供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将贷款资金直接拨付到监管账户。购房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需要签署相应的合同条款。在紧急情况下,如果项目确实需要使用重点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来推进项目建设,开发商可以在不超出建设阶段支付资金或支付后剩余的资金仍能覆盖后续建设费用的前提下,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拨付使用。

在预售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定期对预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同时,购房人也可以通过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等渠道查询自己的资金入账信息和项目重点监管额度内的资金余额,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此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还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市场秩序,防止不合格的开发企业进入市场。同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也将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中介服务行为,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此次《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旨在进一步加强预售资金的监管,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相关机构将继续加强对预售资金的监管,确保购房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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