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质量控制指标》,全面提升我国出生缺陷防控水平”

为加强我国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质量管理与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事中事后监督,预防出生缺陷,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期发布了一份重要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机构是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质量管理的首要责任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充分利用各种质控指标,对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全过程中进行严格管理,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环节,应立即进行整改,并持续提高服务水平。

此外,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需承担监管职责,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产前筛查机构和产前诊断机构,以及提供相关检测项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进行质量管理。各地方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这些指标内容,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指标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以推动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的标准化和同质化。同时,将质控结果纳入到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校验、随机抽查等环节中,以增强对医疗机构的督促作用,进一步提升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质量。

此次发布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质量控制指标》旨在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进一步强化对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全过程中质量管理的重视程度。这一举措有助于确保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从而为我国的优生优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未来的工作中,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机构的医疗机构需要进一步加强协作与沟通,共同推动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的规范化发展。同时,还需要积极引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质量,为更多的家庭带来健康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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