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费5万疑被美容院欺骗,丰胸手术后身体不适,法院判决三倍赔偿”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的外表形象,医疗美容行业也日益繁荣。然而,与此同时,非法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也屡见不鲜,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还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威胁。近期,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涉及非法提供医疗美容服务引发的消费纠纷案件,原告小美因在被告温某经营的美容院接受丰胸服务时,遭遇身体不适,进而选择在福州一家医院进行假体植入手术。然而,术后效果并未达到预期,因此她质疑三名被告存在欺诈行为,将其诉至法院要求三倍赔偿。
据悉,原告小美是一位热衷于美容护肤的女性,她经常光顾被告温某经营的美容院进行美容护肤。某天,原告小美在被告温某的朋友圈中发现了一则丰胸产品的广告,于是她向温某询问有关丰胸手术的信息。温某告诉她,一对来自某省的夫妻(被告杨某、被告陈某)会做这个项目,小美听后表示愿意尝试。温某遂邀请杨某、陈某在自己的店里为小美进行丰胸服务,随后,两夫妻分三次向小美注射丰胸产品,收取了5万元的丰胸费用。
然而,丰胸服务结束后不久,小美就发现自己胸部出现了不适的症状。被告温某解释称,是小美身体吸收不了注射成分所致,需要进行假体植入手术。小美听从了温某的建议,并在福州一家医院进行了假体植入手术。然而,术后效果并未达到预期,小美胸部仍然没有明显改善,甚至出现了双乳无回声的情况,需要定期到医院进行检查。
小美觉得自己在美容院进行的丰胸手术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给自己身心带来了影响。因此,她认为三名被告系存在欺诈行为,将他们告上法庭,要求按照服务费用的三倍赔偿自己的损失。
经过审理,瑞金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温某经营的美容店虽然拥有美容、美甲等服务资质,但在朋友圈发布丰胸服务广告时,并未明确标注自己不具备相关医疗美容服务资质,这使得消费者产生误解,涉嫌构成欺诈。同时,被告杨某和陈某虽具有一定的医学知识,但未经专业培训且无合法的医疗美容服务资质,却擅自向小美提供丰胸服务,也构成了欺诈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遇到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时,有权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赔偿金额应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在这个案例中,由于三名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故依法判决他们按照服务费用的三倍赔偿原告小美经济损失。
对于此类案件,法院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寻求医疗美容服务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医疗机构或有相应资质的医生,以确保自身的安全和健康。此外,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非法医疗美容市场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美容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