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核事故:日本最高法院判决东电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政府不负责

关于福岛核事故赔偿诉讼的最新进展,据共同社报道,日本东京高等法院近日针对一起因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而从福岛县前往东京等地避难的原告向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的索赔案件进行了审理。在该案中,东京高等法院撤销了2018年东京地方法院一审判决的部分内容,明确要求东京电力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而否定日本政府的责任。

2011年发生的福岛第一核电站核事故导致许多原告当时居住在福岛市、郡山市等地区。一审法院认为,如果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能采取适当措施,事故本可以避免,因此认定两者均负有责任,并责令向原告支付约5900万日元的赔偿。

据了解,自福岛核事故以来,日本国内已经出现了30多起相关诉讼案件。2022年6月,日本最高法院首次就福岛核事故中日本政府相关责任问题做出裁决,认为政府在长达数年的疏散避难过程中无需为福岛县及周边居民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东京电力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该裁决还规定,今后类似诉讼案件中,日本政府不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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