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的通知》,推进课后服务规范化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以确保课后服务的规范化、有序化和高质量。
首先,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课后服务的时间范围。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这意味着,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避免过度占用学生的休息和学习时间。
其次,通知明确了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这些服务虽然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适应学校的日常生活,但往往需要占用大量的学生时间,因此不能算作真正的课后服务。
第三,通知强调了学生自愿参加原则,严禁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这意味着,学校应该尊重学生的意愿,让学生自己选择是否参加课后服务,而不是强迫他们去参加。
第四,通知要求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时应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信息,由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这表明,学校应当与家长密切合作,共同推进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
第五,通知明确提出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要求。学校应当因地制宜地开设多元化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适当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意味着,学校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让他们在课后服务中得到更多的乐趣和收获。
最后,通知强调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这意味着,学校应当在收取课后服务费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确保收费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综上所述,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规范课后服务时间范围、明确学生自愿参加原则、禁止强制收费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旨在确保课后服务规范化、有序化、高质量。这将为减轻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