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推广大范围暂时进出境维修政策 助力产业升级》
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进一步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的国际化进程。该《措施》提出了多项政策措施,涉及贸易、投资、金融、税收等多个领域,为我国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首先,《措施》明确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的定位。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试验田,要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作用,积极探索适应国际规则的新体制和新机制,为我国加入全面经济全球化提供有益经验和借鉴。而自由贸易港则是我国开放型经济的新高地,要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贸易自由度,优化投资环境,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成为我国扩大开放的重要窗口。
其次,《措施》明确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的政策体系。《措施》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主要包括:简化行政审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放宽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完善税收政策等。这些政策的出台,将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再次,《措施》明确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的合作模式。我国将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一道,深化经贸合作,拓展互利共赢空间,共同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改革和完善。此外,我国还将加强与周边国家的互联互通建设,推动构建东亚经济共同体,打造东北亚地区的开放新高地。
此外,《措施》还强调了加强法治保障。我国将进一步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我国还将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推动国际经贸规则更加公平、公正、合理,为我国企业和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法治环境。
最后,《措施》强调了加强组织实施。我国将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此外,我国还将加大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资金投入,为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总之,国务院《措施》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努力把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成为新时代我国开放型经济的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