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考生遭遇敲诈勒索:揭秘碰瓷团伙惊悚作案手法”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考取驾驶证并购买私家车。然而,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却借机利用驾校学员的无证驾驶心理,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方式敲诈勒索财物,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近期,贵州省三都县检察院依法对一个以敲诈勒索罪为主要犯罪手段的团伙进行了起诉,该团伙共涉及5名被告人,分别为石某军、李某海、王某勇、张某虎和张某海,近日已被当地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至三年不等,各并处罚金。这一案件的曝光再次提醒广大车主和驾校学员,在道路上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据了解,这个犯罪团伙专门针对驾校学员下手,他们通过事先在交管“12123”App上查询各驾校考试信息,确定考试人员较多的驾校后,再驾车到驾校附近寻找无证驾车前往驾校考试的学员。一旦发现目标,团伙成员便开始伺机行动。其中,李某海、张某虎、王某勇等人负责驾车尾随,寻找时机制造交通事故;而石某军、张某虎、张某海等人则负责在事故发生后,利用驾校学员害怕无证驾驶被公安机关处罚的心理,以报警相威胁,迫使学员提出私了。敲诈勒索成功后,团伙成员再对敲诈勒索所得进行分配。
在这个犯罪团伙中,李某海在多年前的一次交通事故中发现“碰瓷”之道,便与同村寨的石某军在打麻将时闲聊该事,两人一拍即合,开始预谋作案。后来,他们又结识了王某勇,王某勇积极主动地加入团伙。石某军又邀约其表弟张某海、张某虎入伙。在实施犯罪时,团伙成员通常由李某海或石某军在手机上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各驾校考试资讯,确定考试人员较多的驾校后,再到驾校附近寻找无证驾车前往驾校考试的学员。确定作案目标后,团伙成员便开始蹲守,直至该学员驾车离开。两至三名团伙成员驾车一路尾随,伺机撞击驾校学员的车辆实施“碰瓷”。除直接实施撞车的人员外,团伙其他成员则驾车迅速离开,到事故现场周边等待。实施撞车行为的“碰瓷”者利用驾校学员害怕无证驾驶被处罚的心理,以报警处理相要挟,迫使学员提出私了。如协商不成,团伙其他成员就到作案现场,自称是撞车人的老板或朋友,假装有急事,催促双方快点处理。敲诈勒索成功后,由直接实施撞车的团伙成员收取“赔偿金”,其他成员迅速驾车逃离案发现场。事故当天或第二天,在减去修车费后,该团伙通过微信转账进行分赃。
2022年2月至2023年7月期间,该团伙在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县、都匀市、福泉市、瓮安县、独山县,黔东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穗县,铜仁市松桃县,贵阳市修文县和浙江省义乌市等地,共计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19起。受害者因担心无证驾驶被处罚,不得不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支付高额赔偿金。在这19起案件中,除一起因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意见外,其余18起均被迫支付了敲诈勒索所得。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派员介入指导调查。检察官与办案民警共同研究案情,详细梳理每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的具体细节,包括策划者、参与者、分工和敲诈勒索所得的分配等。在案件侦办结束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给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对五名被告人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告知他们所犯下的罪行。五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过。经过审理,当地人民法院对五名被告人作出了有期徒刑六至三年的判决。法官表示,这种以敲诈勒索罪为主要犯罪手段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法官也提醒广大学习驾校的學員,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抵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以免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