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公积金政策大调整: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提高5万元”

近日,我国福建省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自2023年12月29日开始正式实施,标志着漳州市将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优化,使之成为常态政策。

通知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一、调整新建商品住房和组合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

针对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政策做出了一系列调整。如果这是第二次申请或者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那么全市的首付比例将被统一提高至不低于30%。这一调整旨在鼓励首次购房者,降低投资性购房者的杠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对于申请组合贷款购房的家庭,则需遵循商业银行首付比例的相关规定,以防止过度杠杆化。

二、简化贷款申请流程

为了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通知规定,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只需提供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这一举措简化了贷款申请流程,提高了办理效率,降低了申请成本。

三、优化多子女家庭贷款政策

针对多子女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优化。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多子女家庭的家庭贷款额度可以增加5万元。这一举措有利于缓解多子女家庭的经济压力,激励他们生育更多的子女,从而增加人口数量,为国家的人口发展战略作出贡献。

四、调整公积金提取政策

调整后的公积金提取政策也对缴存职工的权益产生影响。比如,缴存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商品住房租金的标准将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这一调整旨在减轻缴存职工的生活负担,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此外,通知还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不变,以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适时回购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为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保障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低于90%的情况下,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资金使用情况适时开展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含贴息组合贷款)的回购工作。这一举措有助于降低住房公积金的利息支出,增加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监管

通知强调,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切实履行好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的职责,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和解读,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防范各类风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总之,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这一系列调整和优化,旨在优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更好地满足职工的需求,推动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们期待这些政策能够为漳州市乃至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市场带来积极的影响,促进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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