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法院公开宣判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原总经理受贿罪案:涉案金额高达6500余万元
近日,我国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备受关注的受贿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该案涉及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顾玮国的犯罪行为。经过北湖区人民法院的深入审理,被告人顾玮国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500余万元,其行为已被认定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这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因为这是近年来我国司法系统中一起涉及金额巨大的受贿罪案件。北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审理过程进行了全程直播,吸引了众多网友的关注。这不仅是对社会公众的普法教育,也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
北湖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被告人顾玮国在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主持常务工作及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期间,为他人提供了诸多帮助,包括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公司经营、贷款融资、资产收购等。他通过这些关系,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500余万元,其中还包括英镑17万、港元50万、美元19万、日元200万、路虎越野车一辆、奔驰轿车一辆、金条4根以及纪念品十套等。
法院认为,被告人顾玮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50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考虑到被告人顾玮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涉案赃款已全部退缴等因素,北湖区人民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顾玮国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这一态度赢得了法官和旁听者的尊重。同时,这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重要信息:法律面前没有特权,任何人都不得逃避法律的制裁。
为了确保审判公正,该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审理,北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安波担任审判长。院长带头执锤办理该案是北湖法院坚决贯彻落实朱玉院长“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
该案的审理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了一线法官的工作热情,有效推动了全院各项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北湖法院表示,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腐败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法治中国贡献力量。
总之,这起受贿罪案件的公开宣判展示了我国司法制度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彰显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希望全社会都能以此为契机,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