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应急与公安部门联合约谈快递企业,强调安全生产责任

国家邮政局、应急管理部、公安部近日联合对涉嫌违规寄递烟花爆竹的三家快递企业进行了约谈。这三次约谈分别涉及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韵达”、“京邦达”)。约谈中指出,这些企业在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执行不严、个别从业人员法纪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协议客户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上存在明显不足,导致易燃易爆物品烟花爆竹等被违规寄递。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负责人在约谈中表示:“根据2016年11月7日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国邮发〔2016〕107号),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寄递物品。”他强调,“这是为了确保社会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约谈中提到,近期的检查和办案发现,一些企业和人员利用这三家快递企业的网络平台,违规寄递烟花爆竹。这对寄递渠道和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这种现象充分暴露出这些企业在“三项制度”执行、协议客户安全管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负责人指出:“我们要求这些企业要高度重视寄递安全工作,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措施等方面入手,真正把寄递安全放在首位。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他特别强调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要求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再流入寄递渠道。

针对这些问题,约谈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首先,这些企业需要组织开展拉网式的排查整治,全面查找“三项制度”执行、协议客户安全管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漏洞和隐患。其次,企业需要采取坚决有效的管控措施,防止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流入寄递渠道。最后,企业还需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集中地和重要路由的监管,加大对邮件快件的安全检查抽查频次,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全面打击整治违规寄递烟花爆竹的行为。

在约谈的最后阶段,相关部门强调了强化信息报告的重要性。一旦发现违规寄递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行为,企业需要第一时间向邮政管理、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线索调查工作。

对于此次约谈的结果,圆通、韵达、京邦达三家快递企业的负责人纷纷表示,他们将深刻吸取相关案件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总部安全保障统一管理责任,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全网开展寄递安全集中整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坚决防范各类寄递安全事件的发生,以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邮政快递业的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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