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发布毕业生留湛就业创业政策: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
为加强人才引进力度,促进湛江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2023年及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在湛江市就业创业,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发布了《关于支持在湛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湛就业创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根据通知,毕业生自缴纳公积金5年内,可以享受以下两项支持政策:
一、租房提取支持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起5年内,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每季度可按实际缴存额全额提取一次,不往前追溯。这一政策的目的是鼓励毕业生通过缴存住房公积金来支付租房费用,减轻生活负担。
二、贷款额度支持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起5年内,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在现行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基础上提高10万元。这意味着,毕业生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来提高购房能力,进一步稳定住房需求。
此外,通知还对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进行了详细的调整。对于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如果是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如果是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70万元。
同时,通知强调了最高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的相关性,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贷款额度A = 住房公积金申请日余额 × 6 (申请日余额,含预提住房公积金交付该房首期房款金额)
贷款额度B = 各缴存年限的贷款额度(见下表)
单方缴存的,贷款额度A与贷款额度B两者中的最大值为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第一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第二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双方缴存的,按单方缴存计算的贷款额度相加,相加之和为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第一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第二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70万元。
通知还明确表示,已享受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职工,贷款额度上的浮动优惠不叠加执行,可自行选择其中一项优惠。这一举措旨在避免过度竞争,让更多有需要的毕业生能够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支持。
综上所述,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支持在湛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湛就业创业的通知》为毕业生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有助于缓解他们在湛江市就业创业过程中面临的住房压力,进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于湛江的发展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