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新政策:住房租金、押金将纳入第三方监管,助力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近日联合发布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管,保护租赁双方的权益。这是《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的配套文件之一,将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制度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据悉,征求意见稿对住房租赁企业的押金和租金收取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具体来说,对于单次收取租金超过三个月的企业,需将超收租金存入第三方专用账户,租客有权查询租金监管账户内的余额。这一举措旨在稳定租赁市场的预期,提高租赁双方的信心,并对全国其他城市产生积极的示范作用。
此外,征求意见稿规定住房租赁企业收取的押金将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设的第三方押金托管账户进行托管。这意味着,即使租赁企业出现问题,押金也不会被用于其他用途,从而保证了押金的安全。
在租金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租金划转的具体流程。首先,在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范围内,租金会直接划转至住房租赁企业账户。其次,对于单次收取租金超过三个月的情况,超出部分会在一个月内划转至企业账户,之后每个月会有一部分的租金划转至企业账户。
为了确保押金和租金的安全,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押金和租金退还的流程。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的一个工作日内,住房租赁企业需要提出押金和租金退还意见,包括是否扣除押金或租金以及拟扣除的费用明细。如果承租人同意退还意见,押金和租金将按照退还意见进行退还;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为了加强监督管理,征求意见稿还对押金和租金账户的查询以及执法监管工作进行了明确。承租人可以通过合同备案编号等信息查询自己在押金和租金监管账户内的余额。对于日常监管中发现未履行押金和租金监管义务的企业,可以暂停向其拨付租金监管账户内的资金,由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监管。对于未按规定履行押金和租金监管义务,或者未按期退还剩余押金和租金的企业,将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强调了各方在押金和租金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押金和租金的托管工作,并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共同确定从事押金和租金监管业务的银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还将与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共同建立押金和租金监管系统,并在中标商业银行中开设押金和租金监管专用账户,将账户信息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
在实际操作中,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共同制定押金和租金监管的具体业务流程和工作机制,确保《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的相关内容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此次出台的《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将有力地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秩序,有效地预防和管理押金和租金纠纷。同时,这一举措也有助于推动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模式的转型升级,促进住房租赁中介行业的健康发展。
总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它不仅为北京市的住房租赁市场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规支持,也为全国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我们期待这一政策能够在未来的实践中取得良好的效果,为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带来更加健康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