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中央拟提交提案:力促民营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

中国民主建国会(以下简称“民建”)中央计划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交一项关于鼓励和吸引民营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提案。该提案旨在解决民营企业在我国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参与度较低的问题。提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应建议:

首先,着力健全新型政商关系。为了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提案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尽快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是首要任务,这将有助于建立健全民营企业保护立法,为企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此外,还应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投资协调机制,如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投资协调工作小组,定期召开重大项目协调会,以及完善涉企重大政策企业家对话机制,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同时,建立健全专项产业部门负责制度,以更好地回应企业诉求并解决营商环境问题。这一措施将有助于形成政府与企业间的良性互动,共同推动产业升级和优化资源配置。

其次,积极为民营企业投资、运营松绑,完善公平市场环境。提案主张系统梳理和废除限制民营企业准入的政策,清查整顿隐性壁垒,发布相关政策通知并定期公示清理成果。此外,还应探索拓宽民营企业准入领域,鼓励各省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领域项目的长效机制。此外,还应尝试建立包括民营企业投资基金运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重大项目市场化入股等多种方式并存的民资投资图景,在重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中实现国企民企一视同仁。

此外,完善公平市场环境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加强反垄断监管。提案强调要加大对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为民营企业创造一个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

最后,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带动作用。提案认为,国有资本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建立国有资本引领孵化机制,发挥国有资本在民营企业种子期、初创期的扶持作用。同时,还要完善国有资本退出机制,明确落实股份制、包干制等分红制度,允许民营企业对国有资本部分进行赎买、换购等,从而激发民营企业活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

此外,还需关注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项目吸引力。在这方面,提案主张在持续建设互联互通的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严格要求民企与国企享有公平接入权,确保民营企业能够平等地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

总之,通过以上建议,提案期望推动民营企业更好地参与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中,为国家经济增长注入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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