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打造全新国际商务交流平台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记者邹多为、周蕊)海关总署近日公布了《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商务合作区以国际商务交流为核心功能,旨在满足境外人员短期停留商务活动的需求。建设过程中,将在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区和口岸限定区域管理制度基础上,叠加特定封闭区域人员跨境流动便利化政策,以及商务服务功能,充分利用东方枢纽上海东站和浦东国际机场的优势,打造一个高度便利的国际商务交流合作平台。
《方案》明确了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首先,以国际商务交流为核心功能,吸引境外商务人士来此进行商务活动,促进国际贸易往来,提升我国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其次,满足境外人员短期停留商务活动的需求,为境外商务人士在我国境内开展商务洽谈、会见客户等提供便利。再次,依托东方枢纽上海东站和浦东国际机场的区位优势,进一步扩大开放,提高区域竞争力。此外,《方案》还提出要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发挥上海在长三角地区的核心引领作用,提升整个区域的产业配套水平和服务能力。
根据总体方案,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规划面积约0.88平方公里,以三“新”为发展定位,即便利国际商务交流的新平台、服务资源要素汇聚的新载体以及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节点。在建设过程中,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如海关对进出区人员携带行李物品实行分类管理、移民管理部门对持有效邀请的境外人员实行快速通行等。
海关总署表示,针对境外商务人士的行李物品管理,海关将按照国际侧基本放开、国内侧严格管住的原则进行监管。这意味着,对于境外商务人士携带的自用、合理数量的行李物品,海关将予以充分便利,只需进行行李物品安全准入及动植物检疫监管,而不再进行其他形式的检查。同时,移民管理部门将对持有商务合作区综合管理机构备案的有效邀请,搭乘国际(地区)航班自浦东国际机场入区的境外人员实行快速通行,无需核查中国签证等入境许可,仅需进行国际旅行证件核查。在区内开展商务活动的人员可停留30天,并可根据需要申请延期。
此外,《方案》还提出了关于区域交通、金融服务、人才引进、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例如,鼓励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总部经济等方式入驻商务合作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拓宽融资渠道,为企业提供更多金融支持。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吸引高端人才,为商务合作区注入新活力。
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的发展将为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随着各项政策的逐步落实和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商务合作区将成为我国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为企业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商务合作区也将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圈,助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