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黎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严重违纪违法,沦为阶下囚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日公布了对山西省委原副书记商黎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立案审查调查结果。商黎光被指控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长期侵占公共财产等问题。据初步了解,商黎光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公正,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商黎光,男,汉族,1962年8月生,广东普宁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他曾担任过广东省惠州市市长、市委书记,广东省副省长,省委常委、秘书长,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等职务。
经查,商黎光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活动安排,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长期瞒报个人有关事项;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大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胆大妄为,贪婪无度,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具体来看,商黎光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商黎光在担任领导职务期间,严重背离了党的初心和使命,丧失了党性原则和共产主义信仰。他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社会公正和公平。
二、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商黎光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活动安排,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工作效率和社会公正。
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长期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商黎光长期隐瞒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工作效率和社会公正。
四、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大搞权色、钱色交易。商黎光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大搞权色、钱色交易,严重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和反腐败要求。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工作效率和社会公正。
五、道德败坏,胆大妄为,贪婪无度。商黎光道德败坏,胆大妄为,贪婪无度,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工作效率和社会公正。
综上所述,商黎光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社会公正和公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展开了立案审查调查工作,并最终确定了上述五大问题。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继续深入调查,追查其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也会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党和政府的形象和权威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