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发布通知: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将评选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提名评选工作的通知》。根据该通知,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党中央将举行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评选颁授活动,以表彰那些在我国建设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
这一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调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性。通过这次活动,我们希望能够进一步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激发全国各族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为实现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提名评选的范围和条件。所有为我国建设和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都可以被提名,包括符合条件的已故人员。同时,”共和国勋章”的提名人选应该是在我国建设和发展中,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间,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道德品质高尚,且得到广泛认可的杰出人士。”友谊勋章”的提名人选则应是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对华长期友好,且具有良好的国际声誉的外国人。而国家荣誉称号的提名人选则应在各个领域和行业中,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间,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道德品质高尚,且得到广泛认可的杰出人士。
最后,通知明确了提名评选的程序和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需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需要把握正确的方向,确保被提名人选的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对于被提名人选,需要进行全面考核,突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并以实际贡献作为重要的评判标准。此外,还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以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