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梦圆:深圳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补缴价款政策解读及影响分析

近日,我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关于《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该公告详细阐述了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的有关事务,如完全产权获取条件、获取流程、补缴价款规定以及继承事项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利于多年前以低价格购买安居房的群体。他们购买的安居房满十年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补差价以获取完全产权。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为了规范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活动,妥善解决安居型商品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特别制定了此项规定。根据规定,如果权利人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满十年,并且满足规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同时,补缴价款的计算方法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原市场价格减去原购买价格,再乘以50%,扣除税费后的结果。

对于已经上市交易的权利人,他们不能再以无房身份再次享受深圳市的住房保障政策。另外,如果权利人选择补缴差价以获取完全产权并上市交易,他们将能够获得相当可观的差价红利。专家预测,这将吸引很多年前以低价格购买安居房的群体去补缴差价以获取上市资格。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安居型商品房的总规模只有6万套,但是它们对商品房市场的影响是非常有限的。因为这些安居房在未来几年内会逐步到期,而且大部分会由原来的购买者自己居住而不是上市。因此,即使有一些人会选择上市,但由于数量有限,对刚需商品住房市场的影响也非常小。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