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支持房票安置和‘以旧换新’政策出台
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房票安置、住房“以旧换新”的通知》
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消息,为支持房票安置对象和满足购房人的“以旧换新”需求,该市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房票安置、住房“以旧换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表示,房票安置对象及其直系亲属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相关条件的,可凭借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出具的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此举旨在鼓励和支持房票安置对象利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或置换房产。
同时,为满足购房人“以旧换新”的消费需求,《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同样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具体条件包括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相关规定等。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为苏州市的房票安置和住房“以旧换新”政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