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辉县推出购房补贴,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新京报讯(记者张建)3月18日,我国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政府发布声明,为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辉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辉县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询意见。这份草案总共包含12项措施,包括试点建设、购房补贴以及公积金贷款等。草案提出,辉县市将试点定向开发、委托代建等方式建设商品房,以满足多样化的住房需求。
此外,草案还明确提出,将从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4月1日,对在辉县市购买普通商品住宅并缴纳契税的市民,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30%给予补贴。对于2016年7月1日之后购买的商品房,并在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6月1日期间缴纳契税的市民,仍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对于外来人才、新就业大学生、进城务工工作满两年的人员以及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在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日期间在辉县市购买普通商品住宅并缴纳契税的市民,将给予每平方米50-100元的优惠政策。
草案还提到,将完善住房贷款支持政策,降低首付比例。自2023年起,首套、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0%、30%。此外,草案还鼓励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购房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累计不得超过房屋总价;对于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保证提取金额不影响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