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考新政:校园欺凌纳入录取,各方合力防治
在近日发布的四川省成都市今年中考录取政策中,一项要求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根据该政策,存在校园欺凌行为的学生,在中考录取中将处于劣势地位。这表明,成都市中考新政旨在通过改革中考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和惩治。此举得到了教育领域学者的支持,他们认为,中考新政有利于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有助于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在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发布的《2024年成都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对存在考试作弊、校园欺凌等行为的学生进行最后投档的处理。同时,对于严重违反《中学生行为守则》、校规校纪,以及存在考试舞弊、校园欺凌行为的,不得推荐其进入高中阶段学校。
此外,成都市教育局在对记者的书面回复中表示,此举将进一步强化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招生录取中的应用,引导青少年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李戬指出,中考政策是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原则制定的,各地有一定的自主权。尽管综合素质评价在中考中不计入总分,但它对指标到校政策和投档录取的顺序有着重要影响。因此,成都市的做法体现了对校园欺凌行为的鲜明态度,并对校园欺凌行为产生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对于学生欺凌行为的识别和认定,由学校、家长和学生共同完成。各地在治理学生欺凌行为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和经验。例如,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围绕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治工程,在分流后实施多方面、多学科的视角,并在分流后再跟进相关的惩戒和教育措施。
法律专家岳屾山认为,应完善未成年人的惩戒制度,发挥其警示震慑作用。对于较为极端恶劣的霸凌行为,可以适当调整刑事责任年龄和治安违法的法律责任年龄,并丰富相应的惩戒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