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公积金大调整!毕业大学生购房贷款额度提高30%,生育二孩家庭贷款最高可达80万

关于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湘潭市出台新规定提高贷款额度及保底贷款额度

近日,湖南省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的通知》。该通知将于2024年4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为一年。主要调整内容包括取消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需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1年(含)以上的限制条件,提高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个贷倍数,增加保底贷款额度,以及调整生育政策下的贷款额度。

根据新规定,湘潭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个贷倍数将由原来的12倍调整为16倍。同时,对于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大学毕业生,首次在湘潭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按照可贷额度上浮30%来确定。如果测算出的可贷金额上浮30%后仍低于30万元,则按照保底金额30万元审批;如果测算出的可贷金额上浮30%后不低于30万元,则按照实际测算金额审批。

此外,对于按照国家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也有所提高。具体来说,按照国家政策生育二孩的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按照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元。

对于新旧政策的衔接问题,通知明确指出,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日期在2024年4月1日之前的,将按照《通知》实施前的政策执行;而2024年4月1日(含当日)之后受理的,则按照新通知的规定执行。贷款受理日期以职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之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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