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推出优化辅导监管措施,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为落实《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要求,我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1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以下简称《北交所辅导指引》),以优化新三板挂牌公司通过“层层递进”路径在北交所上市的辅导监管。

自2021年11月开市以来,对于挂牌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一直参照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的相关要求。然而,鉴于以“层层递进”方式到北交所上市的中小企业已被证监局和全国股转系统纳入持续监管范围,辅导监管工作的重心、程序、手段可作相应优化。因此,证监会对该上市路径下的辅导监管进行了梳理研究,并在修订《辅导监管规定》取消“参照执行”要求的同时,着眼申报企业特点和局所持续监管优势制定了《北交所辅导指引》。

《北交所辅导指引》的出台体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精神以及证监会《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在总体适用《辅导监管规定》的基础上,该指引立足市场实际,进一步提升北交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从源头提高北交所上市公司质量。

《北交所辅导指引》提出了“三个强化”的原则。首先,强化辅导监管与持续监管联动,建立各节点间的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明确全国股转系统与证监局之间应建立沟通对接机制,并细化了两者之间的监管信息通报要求。其次,强化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发挥新三板、北交所的全链条监管优势,强化对保荐机构等的督导检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最后,强化“关键少数”的诚信合规,证监局将重点关注“关键少数”的口碑声誉情况,并在辅导监管报告中体现,同时增加对“关键少数”合规知识的考察,并明确了证券市场知识测试的具体安排。

此外,《北交所辅导指引》还对北交所辅导监管工作做了“三个优化”。一是突出扶优限劣导向,将辅导监管与公司表现相结合,优化辅导期安排。二是平衡监管强度和成本,将辅导监管与现场检查相结合,优化辅导监管方式。三是提升监管流程便利度,将辅导监管与优化服务相结合,优化证券市场知识测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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