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创业小伙与房东纠纷:租金押金难退还

在2023年,一位福建三明的年轻人庄滕看中了南昌新媒体行业的发展潜力,决定前来南昌创业。他与房东胡先生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写字楼办公室租赁合同,并支付了33600元的租赁保证金。然而,在他准备退租的时候,庄滕遇到了问题。

据庄滕与房东胡先生的聊天记录显示,庄滕在考虑转租时已与胡先生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得到了允许。庄滕将房屋转租给了朋友小杨,用于经营摄影写真工作室,并按照约定将房租交给小杨代缴。今年1月,合约即将到期,庄滕希望能退还押金,但由于庄滕的转租行为被胡先生认为是违约,押金未能退还。

对此,庄滕表示自己并无违约行为,因为在转租时已经得到胡先生的允许。此外,庄滕在合同期内一直按时支付房租,且房租一直由小杨代缴,并未出现任何问题。

目前,该案已在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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