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证监局重拳出击!三家券商因格力地产债券承销违规被罚
近日,我国监管部门对多家券商在承销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格力地产”)债券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据广东证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海通证券(600837.SH,06837.HK)、中信建投证券(601066.SH,06066.HK)和中泰证券(600918.SH)等三家券商因未能履行审慎核查及信息披露等职责,被要求进行整改。
具体来看,海通证券作为格力地产债券“21格地02”“22格地02”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因未对存货周边楼盘开盘价格低于项目楼面价的情况进行审慎分析核查,以及在对“22格地02”期后事项核查中,未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评估进行持续关注和尽职调查等原因,被广东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格力地产债券“23格地01”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因咨询审计机构工作底稿留痕不足,未对发行人管理层制作访谈记录,以及未对发行人重大损失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等问题,也被广东证监局要求进行整改。
中泰证券作为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债券“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因对存货不存在跌价情况的分析核查不严谨,未制作咨询审计机构工作底稿,以及对发行人重大损失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不及时等问题,同样被广东证监局要求进行整改。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了市场各方,在债券承销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