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司公司恶意注销案:检察机关助力维权
在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其中,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厉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引起了广泛关注。
据悉,厉某等人共同设立了上海杰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司公司),并雇佣了朱某等多名员工进行餐饮服务。然而,自2020年5月起,杰司公司就拖欠朱某等15名员工的两个月工资共14万余元。朱某等人向上海市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虹口区人社局)投诉,但厉某等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场配合解决问题。2021年8月16日,杰司公司到上海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虹口区市场局)注销登记。随后,虹口区人社局在2021年8月17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杰司公司补发工资。然而,厉某在规定的期限内仍然拒不支付。
在此背景下,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厉某立案侦查。经过调查,检察机关发现杰司公司的行为存在违法行为,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最终,虹口区公安分局决定立案侦查。
在审查逮捕过程中,厉某虽然主动投案,但其以股东之间存在经济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拖欠农民工的工资。虹口区检察院在审查逮捕过程中,充分听取了被拖欠工资员工的诉求、厉某的陈述及其辩护意见,并进行认罪认罚教育。最后,厉某在家人的协助下全额支付了拖欠的工资。
此外,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确保了24名困难农民工的基本生活。同时,针对杰司公司恶意注销逃避责任的问题,虹口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会签《关于建立涉劳动纠纷案件行政监管与行政检察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以此助推行业主管单位加强管理,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