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规范运作指引发布,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以加强自律管理
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运作指引》),旨在加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证券基金)的自律管理,规范私募证券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
自《运作指引》发布以来,我国私募证券基金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截至2024年3月末,协会登记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达到8300余家,管理私募证券基金9.2万只,总规模近5万亿元。然而,当前私募证券基金行业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如行业两极分化严重,小、乱、散、差业态仍较为明显,部分机构背离“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基本属性,投资运作缺乏必要约束,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利于市场稳定运行。
为此,协会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前后,发布修订后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及配套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证券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备案等多项行业自律规则,持续优化登记备案工作,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为全面贯彻落实《私募条例》,进一步完善行业规则体系,促进私募证券基金规范运作,协会起草了《运作指引》。
《运作指引》共42条,内容覆盖私募证券基金的募集、投资、运作等各环节,突出问题导向、风险导向,科学设置差异化规范要求。《运作指引》明确了资金募集要求,强化投资者适当性要求,明确预警止损线安排等;规范投资运作行为,明确投资策略一致性要求,强调组合投资,禁止多层嵌套,规范债券投资、场外衍生品交易和程序化交易,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流动性管理,明确信息披露要求等;强调受托管理职责,禁止变相保本保收益,明确不得开展通道业务,不得通过场外衍生品、资管产品等规避监管要求,规范业绩报酬计提,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等。
在《运作指引》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协会收到了六百余份意见建议。经过充分评估、测算,协会对前述条款进行了适度放宽,如将最低存续规模降低至500万元,明确长期低于500万元的基金应当停止申购;将申赎开放频率放宽为至多每周开放一次,并将6个月锁定期要求放宽至3个月等。
总之,随着我国私募证券基金行业的快速发展,《运作指引》的发布有助于进一步加强自律管理,规范私募证券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