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新规5月起施行 护航美好生活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记者齐琪)自5月6日起,我国将正式实施一系列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措施,其中试点实行换发补发出入境证件“全程网办”,北京、上海等20个试点城市的16周岁以上户籍居民(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除外)可通过线上提交申请。此外,《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生效,该条例将进一步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的法治化,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同时,《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对社会组织名称进行统一规定的法规,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社会组织名称中间一般不得含有“中国”“全国”“中华”“国际”“世界”等字词。

另外,《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将从5月1日开始执行,细化了地名命名更名的相关规定,如在地名命名更名方面,办法规定了地名方案的编制内容、组织实施和变更程序,明确了不以人名、企业名称、商标名称作地名的特殊规定。在地名使用方面,办法细化了地名罗马字母拼写、地名用字读音审定、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外国语地名汉字译写及标准汉字译名使用等要求。

此外,我国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针对碳排放数据造假突出问题,暂行条例加大处罚力度,对在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检验检测、年度排放报告编制和技术审核中弄虚作假的,规定了罚款、责令停产、取消相关资质、禁止从事相应业务等严格的处罚,并建立信用记录制度。

同时,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保密法新增条款支持保密科技创新,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保密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依法保护保密领域的知识产权。

此外,5月1日起施行的《节约用水条例》从工业、农业、生活等方面提出了综合性的节水措施,如工业企业应回收利用生产设备冷却水、空调冷却水、锅炉冷凝水等。而《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也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明确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强令冒险作业而降职或解雇。

最后,《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该规则提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反映政策措施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况,地方各级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建立招标投标市场壁垒线索征集机制,动态清理废止各类有违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