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推出购房补贴、以旧换新等多重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
新京报讯(记者徐倩)近日,广东省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个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旨在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这些政策包括购房补贴、以旧换新、公积金提取等方面的优化。
从2024年5月1日至6月30日(试行),在中山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在缴纳契税后,购房款将获得5‰的电子消费券补贴,金额精确到百位。此外,中山市政府鼓励居民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改善居住条件。在2024年4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于在中山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政府将发放每套2000元的电子消费券补贴,无论先卖旧房再买房还是先买房再卖旧房的时间顺序均可。
中山市将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力度,允许市缴存职工或其配偶一次性付款(含分期付款)购买该市新建商品住房时,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款,提取总额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购房金额。提取的购房款将直接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账户,办理流程参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规定。
此外,中山市还将优化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政策。对于在中山市无房产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个月的职工及其配偶,每30日可以按照租房方式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前一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50%,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3000元。如果账户余额不足800元,则按照账户余额提取,保留1元。这一政策同样适用于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和拆迁安置房的购房者。
最后,中山市政府将深化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的工作,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作用,落实金融支持房地产发展的16条政策及其延期政策,鼓励银行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平等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同时,中山市政府将指导银行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阶段性取消辖内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以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