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首例养老护工虐待案一审宣判: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近日,我国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案例:重庆首例养老机构护理人员虐待被看护人案。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促使江津区民政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了“法护夕阳红”警示教育活动。
被害人张某某患有阿尔茨海默症,日常生活需要他人照顾。他的家人因为工作繁忙,无法长期陪伴在身边,于是选择了一家设施完善、条件优良的养老院。然而,这家养老院的一名护工罗某某却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对张某某进行了严重的虐待。
罗某某曾接受过专业的养老护理员培训,并持有三级职业技能证书。然而,他在工作中却对老人实施了多次无故的暴力行为,包括扇耳光、用抹布打脸等。由于张某某患有阿尔茨海默症,无法表达自己的痛苦,这些虐待行为对他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经过司法鉴定,张某某的颅脑损伤属于轻伤一级。江津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严肃审理,认为罗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和看护职责,构成了虐待被看护人罪。最终,罗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认识,推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江津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法护最美夕阳红”典型案例剖析普法教育活动。他们不仅为全区100余家养老机构和敬老院的法人代表进行了普法讲座,还深入养老院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以期通过此次活动,让更多的人关注养老问题,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