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出台暂行办法规范网约房管理
近日,我国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出台了《大理市网约房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管理网约房业务,防范安全风险,确保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该《暂行办法》定义了网约房的范围,包括日租房、短租房、网租房、自住公寓、酒店式公寓等,并要求网约房经营者安装符合要求的安全监控设备和身份信息登记系统。同时,对于收集和处理数据或个人信息的活动,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此外,《暂行办法》还明确了哪些类型的房屋不能用于网约房经营,如非商业用途的商品房且未经利害关系人同意的;房屋所有权属不明晰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限制房屋租赁的;属于违法建筑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结构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对于从事网约房经营的企业、自然人,他们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获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应包含“住宿服务”。同时,他们需要及时登记和查验核实入住人员的身份信息,确保实名、实数、实情、实时登记的要求得到落实。
总的来说,该《暂行办法》的出台对于网约房行业的规范管理和风险防范具有重要的意义,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安全和放心的住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