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出台暂行办法规范网约车房市场
大理州市出台《大理市网约房管理暂行办法》,旨在规范管理、防范安全风险,保障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该办法适用于大理市行政区域内的网约房管理,强调依法依规、审慎包容、行业指导、属地管理、多方共治、健康发展原则。
根据该办法,网约房是指以经营(营利)为目的,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渠道发布房源信息、接受预订、完成交易的住宿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日租房、短租房、网租房、自住公寓、酒店式公寓等。同时,商业用途的商品房和住宅用途的房屋用于网约房经营需经利害关系人同意,而非法用途的商品房、房屋所有权属不明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限制房屋租赁、违法建筑、改变房屋结构或被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等情况下的房屋均不可用于网约房经营。
此外,从事网约房经营的企业、自然人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住宿服务”,并需及时登记和查验入住人员身份信息,严格落实实名、实数、实情、实时登记要求。
该暂行办法的出台有助于规范和监管网约房市场,防范安全风险,维护公共安全和公民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