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2024年公积金调整方案:最低2320元,最高27525元!
新京报讯(记者 张莉)近日,《关于调整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发布,自2024年7月1日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由2022年的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3年的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320元,最高不得超过27525元。同时,单位在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新招用职工和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仍为职工在新单位缴存首月的全月应发工资,不再重新核定。
根据《通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11%或12%。其他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之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各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此外,对于生产经营困难的单位,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最低降至1%,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需经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方可实施。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