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暴雨引发洪涝灾害,多地紧急转移安置

国家防总部署重点地区防汛救灾工作,强调防范长江等大江大湖洪水

近日,我国国家防总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召开专题视频会议,对汛情发展态势进行研判,并进一步部署重点地区的防汛救灾工作。会议指出,由于近期长江中下游地区遭遇强降雨天气,导致累积雨量大、极端性突出,具有较强的致灾性。此次降雨还引发了长江中下游干流及洞庭湖、鄱阳湖水系的明显涨水过程,使得长江2024年第一号洪水形成,并有20余条河流发生超警洪水。

会议强调,要全力做好长江、太湖等大江大湖洪水的防范应对工作,提前组织洲滩民垸和受威胁区域群众进行转移避险,并对薄弱堤段、穿堤建筑物、历史险工险段等重点部位进行严密巡查防守。此外,还要全面落实极端强降雨防御措施,严防山洪和地质灾害,落实群测群防,坚持“四个一律转移”,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同时,要加强中小水库的安全管理,对城区“头顶库”、病险水库和高位塘坝的风险隐患进行滚动摸排,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在城市内涝方面,要加强对下沉立交、隧道井口、内涝隐患点的警示标识、交通管制和巡查值守,及时封控地下空间。

此外,国家防总还将完善预警“叫应”机制,规范各类预警信息发布主体、对象和程序,明确预警“叫应”职责,并建立“叫应”反馈机制。同时,将强化应急通信保障,摸清本地区通信保障力量底数,在主要风险区域预置应急通信装备。最后,要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和救助工作,加强安置点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按照“五有”标准,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国家防总目前维持针对湖北、安徽、江西、湖南四省份的防汛三级应急响应,针对黑龙江、江苏、重庆、贵州、浙江五省份的防汛四级应急响应,以及针对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四省份的抗旱四级应急响应。此外,还向江西、湖南两省分别派出专家组,强化工程巡查防守的指导,并在黑龙江、江西、安徽、湖北、湖南、浙江一线派出的六个工作组继续协助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另外,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也维持针对广东省的三级救灾应急响应,针对安徽、福建、湖南、广西四省份的四级救灾应急响应。应急管理部针对安徽、湖北等重点省份编制了应急救援力量预置方案,并协调投入各类抢险力量7266人、1796台套装备、3架直升机,调派无人机等巡堤查险装备在湖南资水和洞庭湖区协助地方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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