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黄进口试点扩围!中药产业迎发展机遇

近日,国家药监局与海关总署就牛黄的进口管理问题展开联合行动,发布了一份名为《关于允许进口牛黄试点用于中成药生产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通知,以满足临床用药的需求,推动中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该公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进口药材管理办法》以及《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进行制定。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牛黄的进口管理,并允许其在我国的中成药生产中使用。

目前,该公告已经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填写反馈意见表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相关部门。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9日,反馈邮箱地址为zhongyaominzuyaochu@nmpa.gov.cn。

此份公告的出台,旨在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同时也有助于优化我国的牛黄进口管理,满足临床用药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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