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严惩药品供应商:多家企业断供、质量问题频现

近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一份违约通知书,指出了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在第七批国家药品集采盐酸溴己新注射液投标过程中存在的违约行为。根据销售数据测算,这一违约行为给采购方造成了2.66亿元的损失,因此,该款将全额退还。从2018年12月开始,我国已经开展了九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其中包括胰岛素等专项采购。然而,在此次采购中,约20家中标企业出现了断供或质量不合格等问题。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表示,将对所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并进一步完善备选供应机制,同时探索能真实、灵敏反映集采实际执行情况的评价指标,以引导企业更加重视质量和供应保障。此外,自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开始以来,已有约20家中标企业出现断供、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这些企业包括多个外企和本土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药品质量问题也是影响供应的一个因素。例如,2020年3月,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取消了美国新基公司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的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资格,原因是该产品的部分关键生产设施不符合我国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基本要求。同样,2022年1月,贵州省药监局发现圣济堂制药在厂房维护、设备清洁、稳定性考察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因此暂停了其格列美脲片的生产和销售。

总的来说,虽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在降低药品价格、提高药品质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需加强对中标企业的监管,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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