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布智能网联汽车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通知

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智能网联汽车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近日,我国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有关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地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该通知明确了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测绘活动的法律地位,并对涉测绘行为、地理信息数据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首先,通知强调,智能网联汽车在运行、服务和测试过程中涉及到的空间坐标、实景影像、点云等信息采集、存储、传输和处理等行为属于测绘活动,需要严格遵守测绘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管理。

其次,通知规定,智能网联汽车所使用的基础地图、高级辅助驾驶地图、高精度地图、自动驾驶地图等属于导航电子地图。对这些地图数据的收集、存储、传输、处理及地图制作等活动,必须由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承担。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涉密、敏感地理信息数据的管理,严禁擅自提供涉密或敏感地理信息数据。同时,各地还需加大对导航电子地图的审核力度,确保地图安全可靠。

通知还提出,各地应建立健全地理信息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地理信息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及时查处相关案件。同时,鼓励各地在确保安全合规的前提下,支持企业进行智能网联汽车地理信息数据的应用创新。

最后,自然资源部表示将加强对地方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规定得到有效执行。各地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加强协作,守好安全底线,依法规范智能网联汽车涉测绘地理信息行为,以促进智能网联汽车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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