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春生受贿案一审被判十载并处罚金

我国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春生受贿案,对其定罪并处以有期徒刑十年及罚款。李春生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7940万余元,其部分受贿行为未遂。李春生于2022年11月主动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检举他人犯罪行为并被证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法庭考虑到李春生的自首情节、立功情节和认罪悔罪态度,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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