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权钱交易、受贿指控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勇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王勇严重违纪违法,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中央要求,不忠诚不老实,欺骗组织,搞政治攀附,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此外,他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品礼金,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取巨额贿赂。王勇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鉴于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给予王勇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西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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