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原副主席王勇被开除党籍及公职,涉严重违纪违法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勇展开立案审查调查。结果显示,王勇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他背离党中央对年轻干部的要求,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政治攀附,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此外,他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了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他还将公权力视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西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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