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李吉平被开除党籍

李吉平,原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近日受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吉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参与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干预金融机构职工录用、职务晋升工作,破坏政治生态;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大量礼金,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进行钱色交易。他将公权力视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取巨额贿赂。李吉平的行为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犯罪。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行为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吉平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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