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获发双证,共享内地出行便利

我国正式发放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试点,进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往来内地

自2024年7月10日起,我国将为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国籍人员签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以满足他们在投资、探亲、旅游、商务、研讨、交流等方面的短期入境需求。这一政策的实施得到了港澳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众多申请者积极参与。

此项政策是深化涉港澳出入境管理制度型开放的创新举措,将进一步推动内地与港澳间人员、技术、资金、信息等要素自由便捷流动,充分发挥港澳国际化环境优势和内地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协同融合纵深发展,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持证人在内地停留期间如遇到证件到期、损毁、遗失等情况,可以向内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换发、补发,也可以选择办理出境证件后再向香港中旅集团、澳门中国旅行社申请换发、补发。但是,持证人不得持该证在内地工作、学习或者从事新闻采访等活动,若确需进行上述活动的,应向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或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依法依规申请办理签证或者停留居留证件。

下一步,我国出入境管理部门将继续推进制度型开放,全面深化改革,有力服务促进内地与港澳间人员交流交往,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出入境管理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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