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参保享优惠!居民医保新政策来了

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已经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并于8月1日生效。该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以鼓励人们保持持续的参保状态。首先,对于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群众,从第五年开始,每增加一年,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将至少提高1000元。其次,针对那些当年没有使用医保基金的参保群众,第二年可以提高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

此外,该指导意见还强调了放开放宽参保的户籍限制,鼓励外地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医保。对于非集中征缴期缴费参保和断缴人员再次参保的情况,明确了固定的和变动的待遇等待期规则,并规定了可以通过缴费方式来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以保证公平维护全体参保人的权益。

最后,该指导意见还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共济范围扩展到了近亲属,并且推动医保共济的地域逐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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