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为我国未来发展描绘了新蓝图。该决定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强调了法治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中的战略地位及基础性、全局性、保障性作用。

决定提出了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的改革目标。这一目标既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一脉相承,又同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相衔接,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明确了目标和方向。

决定还强调了改革与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全面深化改革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新征程上,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确保改革和法治实现良性互动,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决定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贯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各领域全过程,强化系统思维,坚持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为总抓手系统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跟进一步。

总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为推动我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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