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乃斌:淮河能源原高管被双开,涉嫌受贿罪

新京报讯 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近期,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淮河能源控股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乃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调查发现,黄乃斌同志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观念模糊,迷信活动组织者,公开迷信,对党不忠诚,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自律准则,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并要求他人支付个人费用,违反组织原则,在人事任免过程中大量为他人谋求私利,缺乏法制观念,干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家庭风气败坏,亲情观念扭曲,权力观失衡,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人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黄乃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了严重的职务违法行为,并涉嫌受贿犯罪。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厉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乃斌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给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及的财物一并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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