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大改革:身份证即可,户口簿不再要求!

《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取消户口簿要求引发热议

近期,我国民政部发布了《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关于结婚登记环节的修改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只需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一份书面声明,即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这一修改相较于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有所简化,取消了提供户口簿的要求。

然而,这一改变也引起了一些争议。部分网友认为,婚姻登记必须提供户口簿不合理,因为这可能导致一些年轻人因家庭原因无法提供户口簿,从而影响他们的结婚自由。此外,也有网友认为,身份证与户口簿本质相同,都由公安部门颁发,具有同等效力,因此无需再提供户口簿。

针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表示,他们将会认真倾听并加以关注。同时,他们也强调,婚姻自由并非绝对不受限制,而是指不违背婚姻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提供户口簿等材料,主要是为了明确婚姻登记的管辖权,防止重婚等问题,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与保障婚姻自由的原则并不矛盾。

此外,《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还在离婚登记环节进行了调整。根据该草案第十五条的规定,申请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只需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即可,无需再提供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总的来说,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婚姻登记的相关法规也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通过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可以期待未来婚姻登记制度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真正的结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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